原定年底起推行的垃圾征费,延至明年4月1日实施。局方形容是困难决定,指不会再推迟。
根据征费计划,市民要用不同大小、收费3毫至11元的指定胶袋弃置家居垃圾。环境及生态局表示,回应业界诉求,将实施日期由年底押后至明年4月1日。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说∶「圣诞及农历新年,每年这段时间都是他们(清洁工)最忙碌的时间,因很多人大扫除等方式抛弃垃圾;清洁工很多会请假回乡,变相亦是人手最少的时间。」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陈沛良指出∶「其实这些情况是很普遍及正常会想到,会否在这段时间,处方做的调研或谘询不足?」
谢展寰称∶「以往商讨的聚焦点都是一些技术上问题,最近开始准备执行时,业界才发现年底执行并非太好的时间,最近才写信反映这一点。我们内部很认真考虑与商议了很久,是一个困难的决定,但我的目标放在令推行更顺利,所以最终决定明年四月一日、是一定不会延迟,因会用刊宪的方式。」
推行征费后会有半年适应期,当局对违规者作口头警告,有议员关注会否延长。
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陈绍雄表示∶「局长在此阶段已放风指,有机会延长适应期至一年,是否给予讯息,局长没有信心征费计划可改变市民弃置废物习惯?」
环保署署长徐浩光称∶「特别在三无大厦或乡郊地方,我们的巡查或执法方面有一定困难,亦因有很多年长长者,去接触他们可能都有困难。届时会视乎情况,期间亦会大力用绿展队及成立了的关爱队,加强宣传及教育。」
他又指,参考其他国家推行的案例,市民需较长的适应时间,政府会审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