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报社评:内地东北吉林省的一条小村庄,有村民私自修桥作收费用途,筑桥花费十多万元,多年来收费据称也就五万余元,被告上法庭。事件发生在吉林省与内蒙古交接的洮南市下面的一条人口不足百人的振林村,经过网上发酵,终于引起政府重视。管辖振林村的洮南市,由公路管理部门设计一条便桥,不日动工兴建。
人们可以指摘政府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但事件引伸的讨论是,基层政府的管理是否符合时代的需要。只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不止是「各家自扫门前雪」,更主动积极一点介入可能引起纷争的事情,协调不同部门及时解决,就不至于让问题无序「升级」,增加解决的难度。
东方日报社论:疫情期间,港府对承租政府土地作停车场用途的租户,实行五成租金宽减直到本年底。惟有见社会复常而泊位奇货可居,这些「场主」坐地起价,一面收取政府补贴,一面大幅调高泊位租金,令商用车主叫苦连天。随着北部都会区投入发展,预料新界将有更多土地被收回,商用车泊位只会更捉襟见肘。
社会复常后,旅游经贸交流渐趋频繁,别说货柜车需要地方停泊,旅游巴也是一样。港府对此不闻不问,不仅打击本港物流运输业发展,就连旅游业也会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