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将东京奥运花剑个人赛金牌得主张家朗的得奖片段,配上《愿荣光归香港》歌曲,侮辱国歌罪成,被判囚3个月。
报称摄影师的27岁被告郑荣进,早前否认控罪,法庭裁定侮辱国歌罪成。
案情指被告前年7月26日,把张家朗的得奖片段,配上被指跟港独示威有关连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并发布至网上,被控以任何方式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国歌,和以玷污或践踏的方式侮辱区旗。
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屈丽雯判刑时指,重申《国歌法》立法目的,是保护国歌免遭侮辱,又指国歌和国旗,都是国家和国家主权的象征,代表国家尊严、统一及领土完整。
裁判官认为被告无悔意。对于被告在背景报告称,不知道歌曲背后意义,但他在19年曾在政党工作及参与过示威集会,质疑其说法无说服力。
又指互联网发展成熟,资讯快速流传,被告在YouTube发布涉案片段,即使其后将片段设为私人,亦不会改变已散播的事实。
而被告一年后再将片段设为公开,截至去年7月录得9万次浏览,即使当时反修例事件高峰期已过,被告亦没有在片中加入评论或意见,但用歌曲取代国歌的意思非常明显。
涉事片段有人留下不同意见,裁判官指可见不但不尊重运动员,亦引发不同意见人士的冲突,亦可能令更多留言者作出类似侮辱行为,被告刑责严重,即使背景正面,亦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以保护国歌免受侮辱,判囚3个月。
另外,今次涉案的歌曲《愿荣光归香港》,早前已被律政司向法庭申请禁制令,限制以任何方式广播或表演等,高等法院周五处理。
政府早前指,相关歌词含有法庭裁定煽动的口号,加上多次被错误表述为「香港国歌」,证明歌曲极可能在违反《港区国安法》等法例下,被肆意流传,有必要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