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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申请禁播《愿荣光归香港》,高等法院下周五颁布书面判词。
[早前报道]
律政司申请禁制令,禁制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广播,高等法院开庭处理。律政司一方指,如无禁制令,歌曲继续传播会增加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律政司代表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讯。政府上月申请禁制令,限制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发布、广播、表演歌曲《愿荣光归香港》,包括歌曲旋律、歌词及改编版。
案件原本由法官陈嘉信处理,已改由另一位法官陈健强负责,上午的审讯法庭其中一个讨论重点是禁制令针对的对象。
法官指律政司入禀状列出,目标制止意图煽动他人干犯分裂国家、意图侮辱国歌等四项非法行为,可根据现行条例,如《港区国安法》作惩处。
律政司代表称,禁制令只是限制身在香港的人,不一定要指明针对某个人的行为,只要有意图干犯其中一种禁制令所涵盖的行为,就会成为被针对的对象;又形容如无禁制令,歌曲继续传播,会增加危害国家安全的风险。
法官举例指,如有人违反歌曲相关的禁制令,可能同时干犯《港区国安法》,会否出现「一罪两审」?律政司代表指即使这样,被告也会得到公平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