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换届选举将于12月10日投票,10月17日至30日接受提名。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公布,行政长官已根据《区议会条例》,指明第七届区议会选举地区委员会界别,及区议会地方选区选举,在12月10日同日投票。
立法会本月六日,三读全票通过《区议会条例》修订草案,新一届区议会议席由479席减至470席,88席由直选产生。全港划为44个选区,以双议席单票制,每区选出两席。另外重设179个委任议席,余下176席是地区委员会界别,由灭罪、防火和分区委员会委员选出。
当局指,第七届区议会将严格按照《基本法》规定,发挥好谘询及服务功能,为地区治理工作作出应有贡献,切实回应市民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