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阮民安于区域法院承认煽动及洗黑钱两罪。法官练锦鸿将案件押后至8月11日判刑,阮续须还押。
被告阮民安,承认于2021年9月26日至翌年1月21日期间,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发表及或持续展示陈述,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订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
洗黑钱罪则指阮民安知道或有理由相信某项财产,即阮在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帐户内的港币71.8万元,为可公诉罪行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