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诉庭颁令,为2012年南丫海难两名死者召开死因聆讯。
两名死者家属到高等法院领取判词。
2012年10月1日,一批港灯员工和家属坐船出海观赏国庆烟花,但被一艘双体船撞击下沉,造成39人罹难。死因裁判官2020年决定不会召开死因庭,裁定死者为「非法被杀」。
四名死者家属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召开死因庭但被拒,当中二人不服上诉至上诉庭。上诉人认为,原审法官并无考虑海员行业惯例及检验船只标准等系统性缺陷,而且涉案新证据,例如涉事船只无安装水密门、海员长时间工作、轮班安排等。希望在死因研讯公开,达致正确裁决。
南丫海难死者家属梁淑玲表示:「那么多年唯一一次在镜头面前笑,刚才在里面很激动,这个是十年大家的努力。上诉庭赞同我们论据,事件其实涉及公众利益,始终事件成因不单纯是意外,很多原因用这件事考究原因,会否与行政架构有关,或工作操守各样,都影响大家往后的生活,或令将来有其他不开心事情发生,我们要尽量避免,这是最重要原因。召开死因庭是事件开始,我想2012年到现在,香港市民大部分觉得这个纯属意外,也是觉得两艘船相撞39人死亡,就是这么简单,事故原因是甚么,我想香港市民有很大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