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诉庭颁令,为2012年南丫海难两名死者召开死因聆讯。海难造成39人死亡,揭示海事处执法上有缺失,政府称会尽力配合聆讯。
事隔超过十年,仍然争取召开死因庭的两名死者家属,到高等法院领取判词。
南丫海难死者家属梁淑玲表示:「那么多年唯一一次在镜头面前笑,刚才在(法庭)里面很激动,这个是十年大家的努力。」
2012年10月1日,一批港灯员工及家属,乘坐「南丫四号」出海,观赏国庆烟花,被双体船「海泰号」撞击下沉,39人罹难。
死因裁判官2020年决定不召开死因庭,裁定死者为「非法被杀」,三名死者家属入禀,要求召开死因庭遭驳回。当中两名家属不服上诉。
上诉庭颁下判词,认为原审法官高浩文并无考虑死因研讯,涉及公众利益问题,上诉庭有权介入。综合多项因素,死者死因涉及海事处系统性问题,有证据显示「南丫四号」舱口防水栏板高度,低于规定引致沉船,质疑海事处为何定期检查并无发现违规;又质疑负责制造「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是否一直知道舱壁需安装水密门,不单为追究需负责的公司或人,而是让家属及公众更了解事情始末。
「海泰号」撞船时,船头已安装加固钢板,上诉庭认为需再作调查,找出财利船厂,在设计船身、建造及安装,是否获海事处批准。
上诉庭认为,必须公开研究海事处批准及检验两艘船的不足之处,协助死因庭提出建议,解决海事处及海事安全系统性不足。裁定上诉得直,下令为两名死者召开死因研讯。
梁淑玲称:「成因不单纯是意外,很多原因用这件事考究原因,会否与行政架构有关,或工作操守各样,都影响大家往后的生活。事故原因是甚么,我想香港市民有很大问号。」
运输及物流局表示,会尽力配合死因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