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时部分病情稳定的精神病患者要符合指定条件才可出院,否则要召回入院。政府计划扩大这个「有条件释放」机制的涵盖范围。
「有条件释放」机制,现时只涵盖强制入院,且有暴力行为或刑事暴力倾向的人,符合指定条件才可出院。
因应近期外界多了关注对精神病患者的支援,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再召开会议,商讨机制。
政府同意扩大涵盖范围,至自愿入院且有暴力行为的人,又或者自愿入院而留医期间,被发现有刑事暴力倾向的病人,但暂不会按委员会建议,扩大至无暴力问题,但有严重自杀倾向人士。
医务衞生局副局长李夏茵说:「若真的要扩大‘有条件释放’机制,对于病人施加全面且更严格条件,涵盖了病人居所、覆诊场所、服药要求等,多方面都是限制了病人自由。我们应透过增强目前的医疗及社区,支援这类病人。」
根据机制,要符合「释放」的条件,包括服用处方药物,如何可确保病人有跟从?
李夏茵指:「可能会要求一个遥距影像,去观察病人吃药的情况,又或者检查用药的数量,或透过血液或尿液样本,去测试病人是否有吃药。」
她又指会设机制主动覆核病人是否须继续「有条件释放」,初步最迟要每两年覆核一次。不过认为现阶段不需要强制指定社区病人接受治疗。
李夏茵表示:「现时未有一致研究证明,社区治疗令会有助减低患者出现暴力行为的风险,而引入社区治疗令必然会限制了病人的人权及公民自由。」
她指一旦实施新措施,会增拨资源,亦会加强对照顾者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