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3年过渡期完结 无牌提供服务可判罚款及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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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7-30 23:41

撰文: 無綫新聞

物业管理业发牌制度三年过渡期完结。

明日起,物业公司如为公契物业提供多于一类物管服务,公司及负责管理的物管从业员,包括物管经理及主任须领取牌照。若无牌而又提供服务,最高可判罚款50万及监禁两年。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至今已向1.5万个物管从业员及物管公司发牌,当中包括逾1.4万个物管人牌照,当中六成九是正式牌照,其余是临时牌照,另外向740间物管公司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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