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类似居屋的资助出售房屋,符合条件的香港人也可以申请购买,售价约是市价一半,但设有产权等限制。
深圳市即日起实施的《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价格是市价一半,但买家只拥有五成产权,另一半由政府持有,设五年禁售期,期内只能卖回给政府,五年后可自由买卖。
三人以下家庭或单身人士,单位面积约700尺,四人或以上家庭面积约915尺。
即使没有深圳户籍的港人,亦可与有深圳户籍配偶或家人共同申请,但申请者需同时符合多项条件,包括不能在深圳拥有过住房,同时要累计缴纳五年以上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及未享受过深圳购房优惠政策。
吴小姐缴纳了十年深圳社会保险,丈夫是港人,她指对比其他住屋政策,有入息条件、不接纳港人申请者,这项措施较便利,希望能申请四人单位。
深圳居民吴小姐说:「85平方(约915尺)自己买的话,六、七万一平方都要几百万,如果这政策申请到,自己只付一半,便宜了很多。之前深圳都有廉租房、安居房,但这个香港人都可以,以家庭为单位都可以,之前不可。」
据了解,深圳目前在罗湖、福田、南山等多区,都设有共有产权住房,有逾4.5万个单位正在兴建或即将交付。申请者可向深圳住房建设部门递交网上申请,需经资格审核,配售会以轮候、抽签、摇号、综合评分等方式决定拣楼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