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就高院拒绝向歌曲《愿荣光归香港》颁禁制令,提出上诉。发言人强调,申请临时禁制令,是为了履行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高等法院法官陈健强上月28日颁下书面判词,拒绝律政司的申请,就《愿荣光归香港》批出临时禁制令。律政司决定提出上诉,已向法庭呈交上诉许可申请。
发言人指,原讼法庭不批出临时禁制令,不是因有关行为合法,法庭亦同意《愿荣光归香港》无疑曾被用作煽动他人分裂国家,认为即使无禁制令,意图煽动他人分裂国家,或具煽动意图下传播或表演有关歌曲,及有侮辱国歌意图下,把有关歌曲当成「香港国歌」传播或表演,本身已构成刑事罪行,故此不信纳禁制令会有真正功用。法庭又认为禁制令的执行程序,可能会与《港区国安法》的检控程序有冲突。
律政司司长认为有需要上诉申明观点,并请求上诉法庭考虑颁下临时禁制令。律政司强调,申请临时禁制令,是为了履行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和保障国歌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