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理大冲突期间,多人在尖沙咀一带聚集,23岁女学生承认非法集结罪,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监9个月2星期。
被告曾晓琳报称学生,承认2019年11月18日在科学馆广场一带,连同他人非法集结。
暂委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指,示威者明显有备而来,否则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集结过百人,他们互相协调,逼近警方防线,所以不可能是突发或变坏情况,法庭要发出明确讯息,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宁不容破坏,判刑须起阻吓,判监无可避免。
但接纳被告在案中并非策划者,考虑被告审前认罪,案发时年仅19岁,酌情减刑,判监9个月2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