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刊宪明日起,禁止日本十个都县所有水产品入口。
食环署刊宪更改食物安全命令,来自东京都、福岛县等十个地区,明日凌晨零时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水产品、海盐和海藻,禁止输入香港及在境内供应。 政府称任何人违反命令,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12个月。
食安中心会检测所有日本进口水产品,每个工作日网上公布辐射检测结果。
渔护署在鱼类统营处的渔市场,以及本地水域鱼类养殖区的辐射检测工作,会由每月一次增加至每日一次。
天文台亦已将每季的本地水域海水样本监测,加密至每个月一次 ,有关资讯会在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