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子杰要求港府承认海外同性婚姻上诉至终院 三项问题中一项判胜诉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09-05 12:15

撰文: 無綫新聞

民阵前召集人岑子杰要求港府承认海外同性婚姻,上诉至终审法院。三项问题中,其中一项以三比二获判胜诉,认为政府有义务,确立同性婚姻外的替代方案,以满足其基本社会需要。

提出上诉的岑子杰,2013年在纽约跟同性结婚,早年入禀高等法院,司法覆核港府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的决定,先后被驳回,提出三个问题上诉至终审法院。

其中两项,上诉方指香港法律不允许同性伴侣结婚和不承认海外同性婚姻,违反《香港人权法案》和《基本法》相关条文,严重侵害他们的平等权及隐私权。两项都被五名法官一致驳回,称根据该两项法律的其他条文,赋予的婚姻宪法自由只限于异性婚姻。

至于第三项,上诉方指港府无提供任何同性婚姻外的替代方案在法律上承认同伴关系,最终以三比二多数裁定上诉得直。

裁定得直的包括终院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及非常任法官祈显义,他们认同政府要提供替代方案,如民事结合或注册伴侣关系,以满足基本社会需求及获取合法性的身份认同,以免令他们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不过这个替代方案内,应包含哪些权利及责任,政府享有酌情空间。

不过首席法官张举能不认同,他认为上诉人是等同以另一个名称争取同性婚姻,又认为《人权法案》是要求缔约国透过立法,为任何干预、攻击提供保障,而非无攻击下立法。

林文瀚法官亦认同,但补充不断对同性伴侣施加要求或规定,要他们透露私隐资料证实伴侣关系,是一种任意干预,政府有责任就此提供保障。

基于多数获判得直,相关命令暂缓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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