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未有禁止雇主在黑色暴雨下要求员工上班。有工会认为当局应该厘清,在极端情况下雇主可否要求员工上班,以及工人假期的安排。
劳联主席林振升说∶「虽然这守则不是法例,但如果看回其他法例,如职业安全健康的相关法例就写得很清楚,雇主需提供安全环境予雇员,极端情况下仍要求员工上班,街上水浸严重,这是否安全呢?有否机会违反法例呢?我们也有疑问。过往收到扣薪金不太多,但较普遍现象是扣假期,即在极端情况下不能上班,当你今天是休息日或年假,在第二个休息日或周日上班补偿。严格而言,按《雇佣条例》这些休息日或年假是一早通知、安排,不可以临时单方面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