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警告取消,多区亦都已停雨。「极端情况」安排持续,当局指等同八号信号安排,但强调不可一刀切宣布停工。
黑雨警告下,仍然有不少打工仔,想尽办法乘车上班。
黄先生说:「保安一定要上班,打风、10号信号都要。根本没车行、哪有断路不断路,没有车,巴士全部停、电车都停。」
陈女士称:「大风大雨都上班、有危险,但我们有公司车来港铁站接送。」
政府清晨约五时半发稿,启动「极端情况」机制,宣布学校停课,呼吁雇主应参考八号风的工作安排。到早上约七时,劳工处再发稿,提醒雇主除了必要人员外,不应要求雇员出外上班。
「极端情况」机制是5年前山竹袭港后订立的,当年除下八号信号后,市民恢复上班,但多处道路阻塞,政府订出机制,当恶劣天气引致交通严重受阻或广泛地区水浸,都可宣布极端情况安排。为何不再早些有公布「极端情况」?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在黑雨情况救援工作要不断做,到今日现在情况安排好些时,立即向市民交代情况,基于这次极端情况的经验,我们会研究,如何让市民更容易掌握相关工作安排。」
对于有市民要求直接发「停工令」,当局解释不能一刀切。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指出:「‘极端情况’生效下,无论有否暴雨警告,他(雇员)上班下班的工作安排,是等同于八号风球的情况。大家都要明白就算天气情况差,有些必要人员都要上班,大家可想像在医院、安老院舍员工,他需要照顾人都要上班,所以我们一向做法都认为不应一刀切。」
有工会认为可以列明,哪些工种属是必要人员。
劳联主席林振升认为:「是否能在指引中清晰些,如与娱乐有关的,如戏院在极端情况下,是否真的有必要呢?写了下去的话, 虽然是守则但亦有阻吓力,或雇主亦会参考。」
他又提醒,黑雨或「极端情况」下,雇员上下班,途中遇上意外受伤或死亡,雇主需负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