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动案再有15人暴动罪成 五人入教导所其余判囚46至4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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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10-07 00:30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理工大学外暴动案,再有15人被控参与暴动罪成,其中5人被判入教导所,其余被判囚46至49个月。

11男4女被告,年龄介乎18至28岁,被控2019年11月在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当中一人承认暴动罪,其余不认罪,全部被裁定暴动等罪成。

案件由区域法院审理,暂委法官刘绮云审判刑时指,各被告必然知道暴动情况,他们加入助长气焰,鼓励暴动者破坏社会安宁,判刑须起惩罚及阻吓作用,故以54个月作量刑起点。

其中5人因案发时不足15岁,被判入教导所,其余被告分别判囚46至4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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