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网上煽惑他人袭击无线电视新闻部员工,两项煽惑控罪罪成,判囚10个月。
29岁被告范仕文在区域法院判刑后,由囚车押走。
他被控2019年11月,非法煽惑他人袭击无线新闻及资讯部员工,以及在2020年5月,煽惑他人导致有关公司职员身体受严重伤害。经审讯后裁定两项控罪罪成。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受当时社会氛围影响,若知道后果不会犯案。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时指,案发正值反修例事件,社会经常发生非法集结和破坏,传媒须在现场采访报道。
被告帖文指,「成个新闻部见一个打一个」,又提到要「打断手手脚脚」,煽惑袭击无线电视新闻部记者和采访车,公众可自由浏览帖文,传播速度极高及覆盖广泛。被告虽然无提出施袭时间、地点或如何行事,但具有对无线电视新闻部记者造成身体伤害的潜在可能性。
又指被告以个人见解,衡量及批评报道手法,新闻自由是社会重要一环,不容许个别人士煽惑袭击传媒,并施压和改变新闻报道方向。判刑须具阻吓性,两项罪名分别判囚7个月及10个月。
法官又指,考虑到两项控罪性质类似、犯罪时间相近,允许两项控罪的刑期同期执行,最后判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