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称有意参选者可查阅选民名册 汤家骅指有足够时间接触「三会」人士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10-06 07:43

撰文: 無綫新聞

近日有外界关注,有意参选年底区议会选举的人,未能直接取得地区委员会的联络,争取提名。选管会称,根据法例,有意派员参选或曾参选的团体可查阅相关选民名册,有列明选民主要住址。

今届区议会选举,有意参选的人必须取得分区委员会等「三会」成员的足够提名,民主党称,未有这些成员的联络,要求政府提供。

当局就称可透过民政事务处转达,让成员之后联络参选人,引起会否影响参选权的讨论。

选管会最新发稿,重申法例未有赋权他们公开选民资料。不过称根据现行选举法例,选举登记主任可在选民名册发表后,为跟选举有关目的,将该名册的摘录提供予指明人士或团体。

翻查相关条文,是指该团体在任何先前的选举,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代表,又或曾公开宣布,有意安排任何人参选下一个选举等。

这些组织都均可查阅选民名册。而法例列明,名册要列明选民的主要住址,意味可因此有机会找到三会成员。民主党回应称,仍有地方要厘清。

民主党主席罗健熙说:「究竟我们一些参与直选的人,我们能否看到间选名册?第二是间选名册用于直选用途,会否被批评将个人资料用于不当地方?」

据了解,当局认为只要目的是跟选举有关,包括争取提名,就可以索取名册,即参与直选都可查阅所谓「间选」的选民资料。

不过法例只订明,名册须不迟于提名期开始前七日编制,即有机会届时才公开。

曾担心政府做法或遭司法覆核的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选管会最新补充,反映有足够保障参选权。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提名期是两周,七日前(发表)即是有三周时间,去接触‘三会’人士,法例规定只需要取得至少三位、不多于六位的三会成员提名就符合法例要求,所以这不是非常困难的事,亦未必需很长时间。」

今届区会选举,提名期本月17日展开,即名册最迟下周初发表。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