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调查发现,全港不少豪宅僭建多年,即使有清拆令及被钉契,仍然可以在市场上买卖。有关注团体批评政府执法不力,罚则太轻。屋宇署回覆指,当局将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涉事楼宇属独立屋而采取不同的执法标准。
这个新界豪宅近日放盘,三房两套,叫价4,500万元,900多尺的花园,对比地政总署资料,近半面积位于政府土地。花园下更有一个近千尺的地牢,翻查屋宇署网上平台资料,并无入则申请。
一位地产代理说:「尺价22,000多元,如果连同这里,这里1,000尺,这间屋便接近3,000尺,(尺价)变成15,000元。」
再上顶楼,天台用玻璃密封了一个700尺空间,同样无入则。
这位地产代理指出:「基本上十间独立屋,八间都有改建,买了一间独立屋,但其实有两倍面积,1,900尺变成现在3,600尺,除开尺价只是约13,000元。」
翻查资料,屋宇署早在2020年向这个单位发出清拆令,要求业主清拆天台、花园和地牢的僭建物,物业亦已「钉契」。但有律师指,只要准买家接受,「钉契」物业都可以买卖。
律师谢天良表示:「在临时买卖合约写明,已知悉有僭建、加建的情况,很多时候业主要确定,准买家日后不会反口。」
现时全港有近40,000张清拆令,在60日限期过后仍未清拆,近万张更已发出至少十年。
根据《建筑物条例》,不遵从清拆令的业主,一经定罪,可判罚款20万元和监禁一年。
根据屋宇署提供的数字,过去五年,合共超过10,000宗个案无遵从清拆令被定罪,只有四宗须入狱,平均罚款是约7,000元。
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称:「(僭建后)再卖出去,可能是多赚几百万、几千万元红利,上十倍计的,为甚么我不赌呢?」
他促请当局全面巡查,并订立时间表,处理僭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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