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李家超周三发表新一份《施政报告》,房屋是历届政府「重中之重」要解决的问题。消息指,特首会提出研究定义「劣质劏房」,再制订针对措施。
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前年对香港提出「四个期盼」,包括告别劏房。
行政长官李家超说:「有哪些我们认为环境最不理想,一定要采取行动。」
行政长官李家超上月到元朗探访劏房户。消息指,政府打算定义「劣质劏房」,再部署下一步措施。
约四个月前,本台访问过一家四口,住百几尺的劏房户,最近幼女要搬走以减少家庭争执。他们申请公屋轮候了近七年,期望定义出「劣质劏房」,可以加快上楼。
劏房户余女士表示:「若真的可以,也不会将女儿分去祖母家住。我们住在这里,生活压力真的很大,精神上、身心也有压力大,希望有特殊照顾、体恤一下。」
社区组织协会建议,可根据劏房的人均面积、通风量、有否厨房、整体环境等多方面,界定劏房是否属劣质。
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指出:「例如我们定义了有九项大问题,可能中了四项,就已经是‘劣质劏房’。被界定为劣质劏房就不可以出租,只要完了租约,或租客有权要求完约,不会等到租约完,即是租约无效。我们觉得可以阻止,他们记下、政府一定要跟进。」
有立法会议员认为,除了以居住环境来定义,亦不可以忽略其他急切性次要的不适切住所,尤其是有儿童的家庭。
九龙东工联会议员邓家彪称:「掌握学童幼稚园、小学,究竟他们住哪些地址,两年内成立清楚资料库,待简约公屋齐备,鼓励、引导这些住在恶劣地方劏房的家庭,特别是有小朋友的住在合适简约公屋。」
有关注基层的组织亦认为,当局应尽快落实起始租金,处理好劣质劏房前,继续向租户提供现金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