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四名前成员,前年通过动议,悼念铜锣湾刺警案疑凶,承认煽惑蓄意伤人,各判囚两年。
现年20至22岁的被告,由囚车押送到区域法院,分别是时任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时任学生会会长郭永皓、时任学生会代表杜林丞亨及容颂禧。
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提到,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四人夥同犯案,在案中各有角色,案发前草拟议程亦显示属有预谋。而议案与港大评议会职能或学生利益无关,四人行径涉及公器私用。
前年七一回归纪念日,铜锣湾有人刺伤执勤的警员后自杀。评议会同月开紧急会议,带领成员默哀并动议悼念,形容疑凶是烈士光荣牺牲。
四人原本被控《港区国安法》下,宣扬恐怖主义罪,开审前承认交替的煽惑他人蓄意伤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