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界人士关注如何定义虐儿 当局指由发现个案到举报将有弹性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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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11-10 05:47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会审议《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多名教育界人士关注如何厘定虐待儿童的定义,亦对如何执法感到担心。当局表示,由发现个案到举报,将会有弹性空间。

《强制举报虐儿条例草案》建议,社工、教师、心理学家、医护等23类人士,如合理怀疑有虐儿情况,必须尽快举报,违例最高刑罚是监禁三个月及罚款五万元。

立法会相关草案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公听会,多名业界团体代表关注如何厘定虐待儿童。

香港特殊学校议会主席梁永鸿指出:「4B第三条中,儿童正面对实际的风险,这牵涉一些判断,我相信一般法例说的一般人理解,与我们专业人员理解有要求上的不同。」

香港学校训辅人员协会副会长李建文表示:「特别是严重伤害的定义,应该更具体清晰界定,特别用事例说明。」

亦有业界指出,前线教师对法例执行和责任归属存疑。

教育工作人员总工会理事张慧诗说:「由于除身体受虐情况较易察觉,但是精神、性侵犯及疏忽照顾均难判断是否受虐,究竟在如何情况下需强制举报?」

有立法会议员就关注发现怀疑个案后,有否时间予专业机构了解个案。

新思维社会福利界议员狄志远称:「条例出来后,给人的逻辑是,你发现就举报,否则拘捕你。」

劳工及福利局副局长何启明回应说:「我们明白实际应用时,有学校要先安抚同学情绪或需时先稳定情况,所以我们容许他们不用即时报,法例写明是容许的,当然很具体可以延迟多久,建议各位同工写情景出来,即通常遇到甚么情况,写出来大家就可以讨论。」

教育局称会与大专院校合作,提升准教师对法例的认识及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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