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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委会入禀控告美联集团及旗下地产代理商和五名高层,协定一手物业交易佣金比率。
竞委会指一月初注意到有传媒报道,四间地产代理美联、香港置业及中原和旗下的利嘉阁,于相若时间发出内部通告,指示其代理在香港销售一手住宅物业,必须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实收佣金。
竞委会调查发现,去年10月至12月,美联及中原高层曾六度会面,达成实收佣金的协议。竞委会认为做法等同固定或限制了前线代理可向买家提供的最高回佣水平,由于回佣是影响最终需支付多少金额的一个元素,竞委会有合理理由相信有关安排,构成严重反竞争行为的合谋定价。
基于调查过程中,中原与竞委会签订了宽待协议,包括全面合作,以换取竞委会不对中原及其高级人员或雇员展开任何法律行动。
竞委会行政总监 (行动)郭柏聪指出:「我相信大家都会同意住屋,是香港主要的民生议题,而两个地产代理商集团,在其界别都有龙头地位,作出如此举措对此行为有重大影响,竞委会一留意到新闻,亦作出关注,邀请有关人士提出他们所知事实真相,开始调查亦作出干预,在此协议开始后不久,我们已有工作进行,亦相信当时已将此举措,对市场的影响或损耗已减至最低。」
[13:39]
竞委会入禀控告美联集团及旗下地产代理商,和美联五名高层,协定一手物业交易佣金比率。
入禀状指,美联集团及旗下美联物业和香港置业,去年10月至12月和中原集团协议采取同一政策,指示代理从今年起,除有董事特别许可外,必须在一手物业交易收取最少百分之二的实收佣金。
《竞争条例》第一行为守则,规定市场参与者之间,不得订立妨碍、限制或扭曲在港竞争安排。竞委会指,协议制定最低佣金率、交流竞争敏感资讯属违例,要求竞争事务审裁处裁定美联集团、美联物业、香港置业,及美联五名高层,违反《竞争条例》,判以罚款和取消董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