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携两支镭射笔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 判囚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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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11-17 06:5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携有2支镭射笔,被裁定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判囚5个月。

被告朱启轮被控2019年10月27日,在何文田亚皆老街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携有攻击性武器,即2个能发出镭射光束装置。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指,控罪相当严重,2支3B级别镭射笔,可以造成重大伤害,幸好被告没实际使用,以6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长年因顽疾无法工作,需依靠综援为生,2019年被捕以来,长时间承受精神压力煎熬,仍行为良好,获善导会社工正面评价,酌情减刑1个月,判囚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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