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冷气工程维修承办商人员,以逾100万元贿赂酒店集团一名时任总监,以获取总值3,400万元合约,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分别判囚两年及一年半。
廉署指,被告胡德海及李健宏分别是两间空调设备公司的前董事及前高级销售经理。两间公司由同一名东主营运。
2014年至2016年,两人先后向永利度假村一名时任总监,支付五笔共逾100万元贿款,确保有机会提供维修服务。两人被控共5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全部罪名成立。
区域法院法官姚勋智判刑时指,案件涉及严重罪行,法庭不能容忍,判监无可避免。判两人分别入狱两年及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