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站721事件,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等七名被告,全部裁定暴动罪表证成立。
前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连同另外六人,被控于2019年7月21日,在港铁元朗站大堂参与暴动,全部被告否认控罪。
其中林卓廷及另一名被告日前争议表证不成立,辩方强调,林卓廷表明到元朗监察执法,跟参与暴动的意图「风马牛不相及」,亦有片段显示,林卓廷当时曾多次叫不要动手,强调警察外,市民亦有责任制止破坏社会安宁行为。
控方就反驳称,制止有多种方法,林卓廷当时可以选择「讲和」,或劝喻他人离开,但他当时是挑衅白衣人,质疑事情后期的发展是不必要。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考虑控辩双方陈词后,裁定各被告表证成立,必须答辩。
案件押后至明年3月5日续审,除林卓廷须还柙外,其余被告获准保释。辩方透露,七名被告都打算出庭作供。而林卓廷打算传召五名证人,当中一人获法庭批出匿名令,将以特别通道出入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