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0岁男子四十年前入屋抢劫,并强奸一名13岁女学生后逃去。警方在案发后25年,用指纹识别系统锁定疑犯身份,到前年截查时发现他,并将他拘捕,今早被判入狱七年。
案发的屯门新发邨现已清拆。1983年1月近中午,当时20岁、任职铝窗工人的王晋全,在屋邨梯间尾随一名13岁中一女学生,在她开门入屋时闯入单位,声称有刀,将女童强奸,并抢走约100元后逃去。
警方当年检取了疑犯掌纹,但因身份不明,未能破案。女事主之后患上抑郁,中五辍学后不断出入青山医院,到1999年更轻生,终年29岁。
警方2008年将指纹比对系统电脑化,识别出案中掌纹,锁定疑犯,但通缉多年都没下落,最终在2021年8月,警方在荃湾截查王晋全时,揭露其身份,将他拘捕。
案件在高等法院聆讯,现年60岁的被告承认强奸罪,而抢劫罪就获准存档法庭。高等法院特委法官陈政龙指,案件对女事主造成重大创伤,无法过正常生活;被告闯入的是私人处所,有使用武力,须判刑阻吓。
而被告是有计划抢掠,强奸是出于一时冲动,不视作加刑因素,以10年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认罪,之后虽然干犯其他抢劫等罪,02年出狱后改过自新,扣减刑期后,判他监禁七年。
警方指,40年前确认疑犯身份上难度较大。
屯门警区重案组高级督察杨文迪说:「由于当年的科技限制,警方虽然在现场套取到犯人留在衣柜上的掌印,但校对未能确定犯人身份。强奸案受害者离世罪成案件,一定是少之又少,希望今日法庭的判决,可以给受害人与她家人一个交代。」
他又重申,警方会不断善用科技,提升调查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