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电因应燃料费下降,明年净电费按年分别下调百分之7.4及16。政府又跟两电完成中期检讨,未能降低准许回报率,但三方同意在能源危机时,由两电拨款纾缓低收入人士电费,及针对大型停电事故引入惩罚机制。不过有议员质疑,惩罚机制只是「对冲」两电奖励,不算惩罚。
政府宣布与两电就《管制计划协议》中期检讨达成三方面共识。
包括在能源危机,即受地缘政治、天灾及不可预见的市场波动时,由两电拨款,纾缓低收入人士电费。
启动机制的条件是,中电及港灯的总电费跟同年一月相比,分别增加超过一成及两成,两者有差异,是考虑到它们的发电燃料组合不同。但都有上限,中电是1.8亿,而港灯要按其建议机制计算,去年是5千5百万,而具体每个用户可获多少资助就未定。
环境及生态局副秘书长伍江美妮说:「具体纾缓金额及付款机制是如何,届时电力公司必须谘询政府意见后厘定。为何我们不定金额,因为能源危机情况有很多变数。」
而针对大型停电事故亦引入惩罚机制。计算方式是,将受影响用户数目乘以供电中断时间,分为两级惩罚。以中电为例,达1,500万分钟,要减准许利润回报率百分之0.015,3,000万分钟就减百分之0.03,罚款介乎2,000万至4,000万元。
有议员质疑,指定时间内复电有奖赏的安排仍维持,阻吓性有限。
工联会劳工界议员郭伟强指出:「如果是针对由电力公司自己一手搞出来的停电,现在只对冲其奖励,未去到要罚他,为何不可以罚他?」
伍江美妮表示:「有些事都很难预计,例如奖金你要看看,他当年表现是否取得这么多,扣回奖金都是一个惩罚来。」
三方又同意提高向公众披露资讯透明度。至于今次未有降低两电百分之8的准许回报率,当局称两电拒绝。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认为:「政府站在很多市民诉求方面,当然希望可以减少(准许利润)。但事实是我们现时与他们之间,协议到2033年,中间任何改动,需要双方面同意。」
中电称现时收取的电费已较其他城市具竞争力,港灯则称与政府谈判艰钜,已努力控制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