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选举尚有一星期就投票,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公务员有责任支持政府政策,包括完善区议会选举。据了解,公务员事务局发信,指示主管人员必须容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去投票,而外判商无充足时间让员工去投票,可能会影响日后中标机会。
据了解,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所发的信,要各部门首长下达清晰指示,主管必须容许员工周日区议会选举投票日,离开工作岗位,到所属票站投票,并订定时间表。员工可以申请发还往返办公室和票站的交通费,包括的士车费。
主管亦要指示外判商,投票当日让因为政府服务而上班的员工,有充足时间投票,否则会被纪录在案,可能会影响日后中标机会。
行政长官李家超率领多位司局长和各纪律部队首长,出席由纪律部队评议会和警察评议会职方代表举办的「公务员齐撑区选家庭日」,他指公务员有责任支持政府政策。
行政长官李家超说:「公务员作为政府骨干分子,在你们誓言中很清晰说明,你们想服务地区,亦支持政府落实政策,所以公务员有支持政府落实政策的责任。今次区议会完善(选举)制度,就是政府推出的重要政策。」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就表示,留意到网上有假消息指,公务员不投票会被惩处,会交给执法部门跟进。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指出:「是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希望藉这些假消息,第一是挑拨离间,令我们公务员团体没那么团结;第二从而破坏香港,这些软对抗,我们一定要小心。今次区议会选举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工作,当然他们要支持,但我们无可能跟着每个公务员,看他有没有投票。如当天不适,或其他原因可能投不到票,我们并无甚么惩处,并无这些情况,更不会影响升职,是不会有此情况。」
对于社署向提供便利投票措施的长者中心发两万元资助,陈国基指,安排是为了方便选民投票,鼓励投票没有犯法,不会叫长者投谁或不投谁,至于拉票就是个别候选人做的事。
警察评议会职方代表林志伟说,会考虑拍摄短片和到纪律部队宿舍等,呼吁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