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承认参与非法集结其中七人判囚 两人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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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12-08 04:38

撰文: 無綫新聞

九人承认四年前在屯门参与非法集结,其中七人判囚13个月15日,另外两名案发时未成年被告,判入更生中心。

九名被告案发时介乎13至22岁。控罪指他们2019年10月30日,在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外参与非法集结。各人开审前已认罪。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纪航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时指,当日涉案人数为现场警员的7倍,而集结演变成暴力事件机会甚高;各被告身穿黑色装束,又有移除、搬动铁栏等行为,显示各人参与程度不低。

最终判处两名案发时分别13及14岁的被告入更生中心,余下七名被告判囚13个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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