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公务员守则》,谘询期至下月19日,列明12项基本信念,其中保留「政治中立」字眼,但有前提。
2009年沿用至今的《公务员守则》原定去年更新,之后按特首李家超要求作更深入探讨。
更新后的《守则》共18页,涵盖六个部分,增设维护「一国两制」、国安,以及宣誓等要求的表述。基本信念由原本6项增至12项,删去行事客观、不偏不倚,当局解释是融入在内容中;新增热心公共服务、绩效问责等。至于政治中立最终决定保留,但有前提。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称:「是以效忠国家及香港特区为前提,所有公务员必须对在任的行政长官及政府,完全忠诚并竭尽所能履行职务,不可以因为为自己政见,而选择性地拒绝、拖延或者消极执行其个人未必认同的政府政策。任何情况下公务员均不可直接或间接、组织或参与,阻碍香港政府施政的活动。」
是否代表不能参加游行?
杨何蓓茵表示:「如果以个人身份,必须如《守则》讲,要避免令人误会他们的意见是官方的意见,亦不能令人将其意见跟公职身份扯上关系。无论是薪酬、福利、职业安全等,为他们争取利益,工会若从事此方面活动绝对无问题。」
杨何蓓茵承认曾考虑删去「政治中立」,原因是有人曲解做公务员不需要支持在任政府,但听到不少意见又认为删走亦引起其他曲解,决定在完善相关表述后保留。
另一基本信念「尽忠职守」,新《守则》有更多新阐述,包括不可用公务员身份批评政府政策或支持反对意见,内部讨论除外。
杨何蓓茵说:「应敢于向上级进言,这是他们应有之责,不同级别公务员对某问题的专业判断,有时会与政治委任官员从宏观政策角色,作出的判断有所不同,最终由主要官员从政治层面作决定,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会为其决定负上政治责任,在作出最后决定后,公务员必须积极贯彻地执行。」
她又称公务员在网上的行为同样受《守则》规范,职级越高越要警惕,但不会要求同事交出社交网站帖文来证明,但若有发现或收到举报,或展开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