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更新《公务员守则》并展开谘询,《守则》规定公务员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组织或参与阻碍香港政府施政的活动。在立法会一个事务委员会,有劳工界议员关注是否影响工会工作。
劳联劳工界议员周小松称:「每年为公务员同事去争取加人工,公务员工会反映这些意见、去发表声明,是否算是反对政府的决定?可能会按照会员要求,要去组织请愿、游行,甚至工业行动或罢工时,这些是《职工会条例》赋予公务员工会的法定权利。」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表示:「有不同意见实属正常,所以我看不到会有何影响,只要是合法、《职工会条例》下赋予工会可做的,亦是合度的、合乎想表达意见的性质,亦合乎一般市民大众可以接受的形式及热度,我相信《公务员守则》对他们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