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辩双方完成检控限期争议陈词 法官押后至周五就争议裁决

即时港闻

发布: 2023-12-18 21:11

撰文: 無綫新聞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第二日审讯,控辩双方继续就同案的刊印煽动刊物罪检控限期争议。

黎智英早上约七时半,乘坐囚车由警察护送组及反恐特勤队押解,抵达西九龙法院。黎智英衣着与首日审讯相若,与家人挥手点头示意,又向家人飞吻。有旁听人士开庭前向犯人栏喧哗,被庭警制止。

黎智英被控三项控罪,第一项是《刑事罪行条例》,指黎智英及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与他人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辩方继续争议超过检控时限。

辩方指找不到《条例》最初版本,但认为现行条文中,有关检控程序「开始」的用字,有不同英文字眼,反映立法原意是特意订下6个月的检控时限,避免检控不公。辩方又指,立法机关是为了平衡公众利益,一旦有人干犯煽动罪,需迅速提出检控,让全世界知道哪些煽动文字不可发布,警戒公众不可使用哪些煽动文字。

控方指,提控不是由带被告上庭一刻开始计算,而是由向法庭提交文件提出检控来计、即2021年12月13日,即是在被告串谋罪行2021年6月24日结束后半年内提出;而煽动是持续的罪行,与单一犯罪不同,提控涵盖的情节可包括多年前开始干犯的行为。

控辩双方完成陈词,三位指定法官押后到星期五就这项法律观点争议裁决。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