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审讯踏入第二天,继续处理刊印煽动刊物控罪提控限期的争议,控方透露,涉嫌煽动文章超过160篇,三名指定法官指需时考虑,周五再开庭。
黎智英早上约七时半,乘坐囚车由警察护送组及反恐特勤队押解,抵达西九龙法院。
黎智英衣着与首日审讯相若,与家人挥手点头示意,又向家人飞吻。有旁听人士开庭前向犯人栏喧哗,被庭警制止。
黎智英被控三项控罪,第一项是《刑事罪行条例》,指黎智英及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与他人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辩方继续争议超过检控时限。
辩方指条文中,有关检控程序「开始」的用字,有不同英文字眼,反映立法原意是特意订下6个月的检控时限,避免检控不公。立法机关是为了平衡公众利益,一旦有人干犯煽动罪需迅速提出检控,让全世界知道哪些煽动文字不可发布,警戒公众不可使用哪些煽动文字。
控方不同意,认为向法庭提交文件时已是提出检控.指黎智英与三间《苹果日报》相关公司,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间,发布超过160篇煽动文章。检控时限应在串谋结束后才开始计算,即2021年6月24日。控方在当年12月13日向法庭提交文件,并未超出检控时限。
控辩双方已完成就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的检控时限进行法律争议,三位国安法指定法官指需时考虑,押后至周五颁下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