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大冲突,12人承认或被裁定暴动等罪成,在区域法院,被判监禁26个月2星期至56个月3星期。
12名被告介乎22至30岁,包括大学生、电梯技工及救生员等,被控2019年11月17至18日,在漆咸道南与畅运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判刑时指,理大暴动旷日持久,后果严重,但没证据显示,各被告在案中有重要角色,最终判处当中11名被告监禁26个月2星期至35个月。
另一名30岁被告温皓忠,报称翻译员,在警方拘捕疑犯期间抢犯,又用锤袭击警长背部和头部,承认有意图而伤人罪,认罪扣减刑期后,共囚56个月3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