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北部都会区发展,政府修订新发展区原址换地安排,包括拥有九成私人用地,并建造公共设施,便可换地;而兴建公共设施的成本,可从补地价中扣减。
新做法除应用在古洞北/粉岭北,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亦会涵盖在元朗南、新田科技城、牛潭尾等所有新发展区。
政府称原有的原址换地方式,条件是土地业权人需持有发展用地内所有私人土地,但过去经验反映,碍于有祖堂地等第三方土地,业权人难买齐所有土地来换地。降至九成后,政府会协助收回余下一成土地,再批予业权人作整幅发展,对方为此要补十足地价。
这个做法,除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用地,亦可用于产业发展及私人福利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