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当局仍未公布购买指定垃圾袋地点。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指,很多物管公司仍未与业主或清洁承办商,就日后收集垃圾的安排细节达成共识。
新年新开始,三个月后就有垃圾征费,市民会否趁机与旧物「断舍离」?
黄女士称:「现时就开始处理家中垃圾,譬如不要、可以捐的就捐。」
邓先生指出:「与平常一样,顺其自然,不会大扫除就多掉东西。」
吴先生说:「用者自付都应该的,但不应该太多,我未太清楚收费。」
四月一日起,市民弃置一般家居垃圾,要购买指定垃圾袋或标签。垃圾袋每公升为0.11元,最小3公升卖0.3元,最大100公升、收11元。如不使用指定垃圾袋弃置,会罚款1,500元,实施首半年会免费向公屋、「三无大厦」等住户派发。
当局早前预计二月起,可在超级市场、便利店等过千个零售店购买指定垃圾袋,但至今未有详细列出。
物业管理业监管局早前收到178间持牌物管公司的问卷回覆,指八成九至九成七公司正与业主组织及清洁承办商,商讨征费执行细节,但最多只有约一成公司就处理流程等细节达成共识。
物监局指,一致同意当局设立的六个月适应期,但希望当局能尽早公布指定垃圾袋的购买安排,包括在各屋苑及各区设置自动售卖机。另外有建议适应期内,应向所有楼宇住户派发指定垃圾袋,让所有市民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