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两时任员工旁观虐待 承认虐儿罪判囚4个月及4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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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1-15 06:18

撰文: 無綫新聞

保护儿童会「童乐居」虐儿案,两名时任员工在儿童受袭时袖手旁观,承认虐儿罪,判囚4个月及4个半月。

被告52岁李慧心和61岁郑淑贞,分别承认1项及2项虐儿罪。

区域法院法官王诗丽判刑时指,同案被告将受袭女童整个人提起摔落地垫,在旁的李慧心视若无睹、无动于衷。而郑淑贞目睹女童被人多次大力打头,不加干预、严重破坏诚信,两人行为形同鼓励他人肆意虐待。

强调法庭有责任保护儿童,向社会表达零容忍的讯息。考虑到她们并非施袭者,认罪扣减刑期,判处李慧心监禁4个月,郑淑贞监禁4个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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