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四月一日实施,规定所有市民需购买指定垃圾袋。环保署指,不鼓励物业管理公司为住户「包底」。行政长官李家超指,会确保做好教育工作。
市民四月一日起丢垃圾,都要使用这些指定垃圾袋,视乎容量,每个要0.3元至11元不等。如果有住户无用指定垃圾袋,将家居垃圾丢入屋苑垃圾房,有物业管理业界指,会事先预备指定垃圾袋,为住户「包底」处理,以防被罚,但环保署不认同做法。
环保署助理署长胡劲欣说:「这有违立法原意,因希望个别住户为自己制造的垃圾负责,因为买胶袋,从而有经济诱因,令到可将回收物拿出来,胶樽、铝罐、玻璃樽。如果靠物管公司、清洁承办商,整个法例便形同虚设,所以我们鼓励物管公司尽量不可以为居民‘包底’。」
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已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教育。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不断用讲座、用记者招待会、宣传工具,不同可以用的场合,亦请各方面涉及的持份者,包括业界及物业管理公司、饮食界等共同。相信很多资讯要简洁、鲜明,而且入到民心、家庭,用市民语言让大家知道。」
环保署指,措施有六个月适应期,部分较多长者的地方会多解说,并较宽松地处理。
当局已公布三千个售卖指定垃圾袋零售点,初步涵盖便利店、连锁超市等,最早本月26日起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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