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垃圾征费后,弃置家居垃圾须用绿色指定胶袋。当局就指小量随身垃圾,可弃置到街上的垃圾桶,但掉几多算是过量?当局指市民要自己衡量。
垃圾征费两个月后实施,但市民仍然有很多疑问。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在网上以十二条自问自答,解释细节,提醒市民扔弃家居垃圾,须买指定垃圾袋;街上公众垃圾桶,亦可弃置纸巾、饭盒等小量随身垃圾,不需用指定垃圾袋载着。
不过,如何才算「小量」?又会否担心有人会将家居垃圾,分批带到街上弃置?
环保署助理署长胡劲欣说:「这个假设性问题,我预计不了。如果真的有,会制造很多环境衞生问题。假设拿了出来,外面的橙色垃圾桶已经载满了垃圾,只是放在垃圾桶旁,这便是非法弃置行为,我们罚三千元,市民要自己考虑。」
日后弃置较大型家居垃圾,要用每个11元的指定标签,但地拖棍和大衣柜,弃置收费同样是11元,又是否不合理?署方称,市民会自己想方法,例如将地拖棍锯断,放入指定垃圾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