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征费】政府不鼓励物业公司帮住户「执手尾」 有业界指夹中间好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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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1-16 02:35

撰文: 無綫新聞

垃圾征费四月一日实施,住户弃置垃圾要用指定袋。有物业管理公司就指为免违法,会预备大型指定垃圾袋,为无跟措施的住户「执手尾」。政府指不鼓励这样做。

这里是牛头角淘大花园,2014年及17年先后两次试行用指定袋掉垃圾,有三成住户都无跟从。业委会估计,到正式实施垃圾征费,仍然会有至少两成住户不跟,已准备好帮手「包底」。

淘大花园业委会(第二期)主席叶兴国说:「清洁工人将垃圾运送下来后,就会在现场分拣,将违规垃圾拿出来。」

四月一日起,19座大厦全部垃圾都要这样检查。

叶兴国指出:「一座楼倒垃圾需时两小时左右,当将来垃圾拿至3楼平台,需要人分拣,这工序至少多一小时才可完成。又要买些660公升的大胶袋,每个也要73元,要套着不合规的垃圾,加上工人工时至少增加一半,才能处理垃圾,一个月至少多花十多、廿万元。」

但政府表明,不建议物管公司或业委会为住户「执手尾」。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表示:「在我们的指引,是不建议管理公司习惯性地放个大袋,让大家扔下去。垃圾征费的目的,是鼓励每个人为自己产生的垃圾负责,所以扔垃圾时要买一个指定袋包好。」

有物管业界就指夹在中间、好难做。

香港物业管理联会会长黄健平称:「法例规定香港的物业经理,有责任清走所有家居垃圾。如果因为不清理,或不用指定袋处理垃圾,不排除有机会环保署检控处所的管理人。」

根据法例,垃圾无用指定袋包好或附上指定标签,就是违规。但未具体说明执法时,住户、物管或清洁公司会追究到哪一层。

环保署就指条例有六个月适应期,初期会较宽松处理,又会设电话及应用程式予居民举报违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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