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女文员虚报火警承认浪费警力等罪 判囚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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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1-17 23:56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文员虚报火警,承认浪费警力等,判囚4星期,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34岁被告李育菁,丈夫是筲箕湾消防局已婚宿舍租户。案情指去年5月16日晚,消防局向警署投诉,被数辆停泊汽车阻塞,当中包括被告丈夫的车。

消防局之后收到一名女子来电,声称亚公岩道一辆的士冒烟和火花,消防车、救护车及5名警员到场发现虚报,调查发现来电者电话号码由被告登记。她早前承认一项虚假火警警报及一项导致警力浪费罪。

裁判官徐绮薇判刑指,被告行为自私、不负责任,最终判她监禁4星期,获准以一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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