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承认2019年理大冲突期间参与暴动 判囚46至6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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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1-19 01:36

撰文: 無綫新聞

2019年理大冲突,11人承认暴动罪,被判监46至61个月。

案情指11名被告2019年11月18日,连同其他人在理大外的畅运道一带参与暴动。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判刑时指,理大暴动「极度暴力」,牵动全港,形容被告使用弓箭、投掷汽油弹等,犹如熟练军队,不应轻判。

即使两个被告案发时不足18岁,判入劳教中心和教导所不足反映罪责,判两人入狱48个月;另外两名被告亦承认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分别判囚56.5及61个月。

同案三名不认罪被告,将于7月12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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