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协指过去两年有租户被加租幅度超法定上限 倡当局规管起始租金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1-21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租管条例实施两年,有调查发现一成二租户过去两年加租幅度达一成以上,超出法例规定上限。

前年开始实施的租管条例,禁止业主首两年加租,后两年续租时,租金加幅上限为一成,也规定业主要按水电帐单收费。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上月至本月中,向205名不适切居所租户进行网上问卷调查。

整体租户租金占入息比例四成二,当中以一、二人家庭情况最严峻,分别占四成八及四成五。

三成受访者指,过去两年被加租,最多加1,500元,一成二表示加租幅度达一成以上,超出法例规定上限。

滥收水电情况持续,六成一受访者表示,业主按每度电另外定价。近三成就表示,曾遇到业主拒绝披露帐单或拒绝调整收费。

劏房租户梁女士称:「有时(电费)1.8元,有时2元一度电,十月份要我交2元一度(电)。这个月好一些,一月份1.5元(一度电),不知是否有人反映,我不敢反映。」

协会建议当局尽快在条例中加入规管起始租金。

香港社区组织协会副主任施丽珊表示:「其实每年差饷物业估价署都会对每个单位有估值,租金价值可以多少,其实已有政府恒常标准,不过我们觉得如果变成分租、容许分租,管理等可以给1.2倍,多加两成租金在差饷物业估价,可在这方面订起始租金。」

协会又建议政府每两年检讨和修订条例,包括衞生安全标准,并加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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