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乔映瑜承认制造爆炸品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 判囚61个月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1-30 03:16

撰文: 無綫新聞

「12港人案」中女被告乔映瑜,承认制造爆炸品及妨碍司法公正等罪,在区域法院被判囚61个月。

37岁被告乔映瑜,原先被控制造和管有爆炸品。2020年8月,企图连同另外11人,坐快艇偷渡到台湾,在内地水域被捕,于2022年刑满后移交本港警方。

案情指,警方在2020年1月14日,在旺角利民大厦一个单位,搜获喉管炸弹、火柴等物料。乔映瑜指涉案炸弹,是同案另一被告黄棨骞放在单位内,她亦曾按网上资料,制造充注炸药网球。

案情又指被告,在2019年12月起被警方通缉,她与其他人透过Telegram,商讨经海路潜逃台湾。乔映瑜早前承认制造和管有爆炸品,以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三项控罪。

她在求情信中表达悔意,指生活模式未如家人期望而出现抑郁,加上社会气氛令她变得激进,又指热爱和平的香港,以后不希望见到政治暴力事件等。

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被告因社会风气,群体认同感而强化激进思想,但考虑到被告是有目的制造动乱,更购买火柴充注网球尝试作炸药,而且没有教导年轻十多年的男友,反而让他置放喉管炸弹,单位内还有防毒面罩等暴动装备。

法官又认为,潜逃是轻蔑司法制度,犹如匕首向保释制度狠狠捅了一刀,而过程更涉及域外势力和资金,被告不但潜逃,更负责安排、筹划和执行,认为控罪性质为「史无前例」,如被告等人避开香港法律制裁,将对法治莫大侮辱,所以必须以儆效尤,判监61个月。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