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李家超指,立法必然对本港经济有利,而社会对立法已有共识,约一个月的谘询期是合适。至于立法涵盖的罪行较《基本法》23条订明的阔,有行会成员认为,须配合国际形势发展需要。
《基本法》第23条立法谘询文件,不计附件有78页,公众谘询期约四星期,被问到较2003年三个月的谘询期短,特首李家超认为是合适。
行政长官李家超称:「社会普遍对23条立法是有共识,我们亦相信这个共识,尽快将23条立法工作做好、完成,早一日得一日。而且香港经历2019年‘港版颜色革命’和‘黑暴’,大家体会、明白国家安全真的需要维护,其重要性,及明白国家安全风险的真实性,也是突如其来可能发生。我们收到市民意见后,当然会全面审视哪些意见应该采纳、哪些意见适用于我们。」
他强调会向社会充分讲解,亦会重点向外国领事、商会解说。政府强调会确保障人权,亦考虑设例外情况及免责辩护。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称:「我们必定确保第23条立法,符合保障人权的国际标准,当大家提到保障人权同时,亦必须明白大部分权利自由,并非是绝对权利、自由,例如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言论、集会和结社自由,都可因保障国家安全等正当理由,而根据法律受必要限制。」
李家超又不同意立法会否影响经济,甚至引发新一轮移民潮。
李家超称:「如果没有了安全及稳定的环境,无论甚么正面因素都是虚假的,都是空中楼阁,都是在浮沙上建立的一些假象。安全和稳定的环境,对经济发展必然有利。」
至于立法涵盖的罪行种类较《基本法》23条订明的阔,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认为,要配合形势发展需要。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大家看到外国国家安全层面已涵盖经济、科技,甚至文化交流,都受国家安全新概念影响。虽然有些罪行未必完全百分百就《基本法》23条涵盖,但我们始终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我觉得是配合现时国际间情况,特别中国和西方国家,特别美国在这方面敌对情况。」
他又认为一个月谘询期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