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条立法】有议员关注媒体以公众利益披露国家机密可否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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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4-01-30 01:45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下午到立法会向议员解说《基本法》23条。有议员关注,媒体以公众利益披露国家机密,是否可获豁免。

新民党新界东北议员李梓敬说:「媒体会接触消息、发放消息,若这些消息涉及国家安全的话,担心自己有机会误堕法网。局长提到这件事,若有机会就公众利益时,可提供豁免。会否更有清晰指引,在可能甚么情况、背景、团体或角色,发放这些资料时可获豁免呢?」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当我们接触到文件,看有否合法权利披露。若印上‘政府高度机密’,很清晰是没有合法权限。第二是究竟与国家安全有无关,举例如天气预测,与国家安全无关。例如提及防务、部署在哪,这很明显是危害国家安全。所以我相信当该人士手持文件时有常识,理解哪些是有合理权限披露及相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第二任何罪行需要证明其意图,你有意图做这行为才会犯法。重大公众利益应如何讨论,但不要轻率,不能有人说公众利益就豁免,否则法律就变得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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