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指,此次《基本法》23条立法,除了满足《基本法》相关要求,也要符合《港区国安法》的规定。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黄玉山称:「《国安法》第七条,要求香港特区政府职责,尽早完成有关国安的立法,以及完善相关法律。这个意思是,相关的国安法律是与时并进的,好像关于电脑等各方面,以前技术上、科技上没有碰到的问题,现在完善相关法律的同时,以前未必能够想到和考虑的,现在为了国家安全,也要有所包含,这些比较新的领域,这次也会涉及到。《国安法》是国家法律,本地23条立法亦是关于国安的法律,这两个法律是并行的,大家是互相存在、配合的,当然《国安法》中有一条讲到,如果出现不清晰的地方,以《国安法》为准。」
他又指,关于23条立法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十年以上,各个关注点已经讨论了很多,相信此次一个月谘询期足够,各界有意见可以向政府反映。